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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誰剪了你的長髮

這天吃過早飯後,王路從帶上山的雙肩包裡翻出了一把剃刀,摸著滿臉的毛毛鬍子――該打理打理自身形象了,再不剃鬚,真成了山頂洞人了。

剃刀是從鄞江鎮一家臨街的小理髮店裡找到的。

這裡的鄉鎮居民很少用吉利剃刀這樣的家庭安全刮鬍刀,多用電動刮鬍刀,王路此前雖然也陸續找到過幾把電動刮鬍刀,但一直不捨得用電池。蒐集來的各類乾電池,都被他用一個泡沫箱收了起來,外麵包了件雨衣,放在了大殿的梁架上,那兒通風乾燥,儲存時間能更長點――以後,肯定有需要它們派上大用場的時候。

刮鬍子嘛,用刀片挺好的。

臥室裡光線很暗,又沒有鏡子,王路可不敢拿自己“下”刀子,轉身去找陳薇。

四年前,王路因為不耐煩坐在滿地都是頭發屑的小區理髮店裡,翻著軟塌塌的美容期刊,排在幾個阿巴桑後面,等著花5分鐘剃個15元錢的光頭。

乾脆上網買了套89元的電動陶瓷理髮刀來。

鼓動陳薇給自己理髮。

陳薇自然不敢在他頭上動刀,王路再三慫恿――不就是剃個光頭嘛,直接拿理髮刀一路推到底就是,小區理髮店的理髮師忙時,還不是叫掃地洗頭的小妹給自己刨的。小妹刨得,娘子大人刨不得?

也就試了一次手,陳薇就信心大增,摸著王路青光光的頭皮興奮道:“等以後退休了,我也開個理髮店,就開在我們家的樓下車棚裡,5元錢一個,保準把周邊小區理髮店的生意都搶光。”

陳薇剃熟了王路的頭後,又拿王比安的頭開練,居然也像模像樣,早早就把買理髮刀具的錢賺了回來。

崖山上沒電,就讓陳薇試著用刮胡剃刀給自己刮鬍子,順便再試著打理打理頭髮,不止是王路自己,連王比安的頭髮也該好好剃剃了。

雖然陳薇時不時用剪刀隨手剪剪,但剪刀畢竟不如剃刀,剪得頭髮像狗啃過一般,王路想好了,以後啊,父子兩人都剃光頭――又清爽又乾淨――山上有座廟,廟裡住著個老和尚,老和尚對小和尚說:住的是龍王廟,龍王廟也是廟,不剃光頭怎麼行。

王路轉出臥室,一打眼,看到陳薇正站在院子裡,不止她一個,謝玲也在。

謝玲坐在椅子上,背朝陳薇,脖子上圍了塊毛巾。

陳薇一手拿著把剪刀,一手託著謝玲的長髮,正在遲疑著問:“真要把這頭長髮剪了?你都養了很長時間了吧?剪了多可惜啊。”

謝玲輕笑著道:“頭髮留得長了,做事情不方便,陳薇姐你自己不也是短髮嘛。”

陳薇笑道:“你說的是。自打生了王比安後,我就把長髮剪了,還越剪越短,王路為了這事,沒少說我,說什麼長髮才有女人味。他知道什麼啊,我天天喂孩子洗尿片買菜洗衣服拖地擦桌子,這一頭長髮,要多煩人有多煩人,光洗一個頭,就得費我多少時間啊,剪了,那才叫痛快啊。我總不能為了王路這傢伙看著好看,讓自己受罪吧。”

謝玲介面道:“還是陳薇姐你想得開,我以前早就想剪短發了,都是同寢室的姐妹嚷嚷什麼長頭髮才能在美容院裡做花式出來,才留下的。現在,這長頭髮還留給誰看啊。再說了,我和王哥經常要下山打喪屍,這長髮盡礙手礙腳的,還是剪了來得乾淨。”

王路一愣,“王哥”?這是對自己的新稱呼嗎?是了,那個什麼“叔叔”,是謝玲當初裝無知時故意亂叫的,如今自然不能再出口。

叫“哥哥”,卻太親密了,連王路自己也覺得聽了嗝應;直接稱呼名字“王路”,又不太合適;甬港人慣常稱呼的“師傅”、“爺叔”,又太疏離。

“王哥”,帶著一絲尊重,熟悉中透著親熱,卻又不會給人太過狎暱的感覺。挺好的。

王路抱著胳膊,看著陳薇托起了謝玲的長髮:“那我真剪了啊。”

“剪。”謝玲利落地道。

陳薇舉起剪刀,把長髮攏起,照著齊頸的高度,正要下刀。

“等等。”謝玲道。

她抬手在頸後比了比:“陳薇姐,再高一點。”

陳薇抬高了點手。

“再高點。”

“再高點。”

“行,就這兒。”

陳薇低呼了聲:“不會吧?這也太短了。”

謝玲爽利地道:“沒事,陳薇姐,你就剪吧。”

陳薇聽出了謝玲話裡的堅決,也不再遲疑,儘量用手收起謝玲的長髮,握攏,咔嚓一聲,落下了剪刀。

一縷縷長髮很快落到了地上。

陳薇又用剪刀理了理後頸的髮根,退後看了幾眼,“好了。”

謝玲取下了圍在脖子上擋碎髮的毛巾,站起身,用手指順了順髮絲:“太好了,就是要這個樣子。”

王路看清了,那是個俗稱的蘑菇頭,髮腳幾乎與耳垂齊平。這種老得掉渣的髮型,除了個別非主流,也就是在民國題材影視劇裡才能看到了。

謝玲回過身來:“我去洗個發。”

陳薇忙道:“別貪圖涼快光用冷水,灶上的鍋裡還有熱水,我下剪刀時,落了不少碎髮,熱水洗好清理。”

謝玲看到了站在臥室門口的王路,坦然一笑:“王哥,我這個髮型怎麼樣?陳薇姐替我剪的。”

王路點點頭:“不錯。下次再到鎮上,樓上樓下鑽來鑽去的,可再不會有頭髮纏住這兒掛上那兒了。”

謝玲拂著沾在額頭的碎髮:“就是王哥說的這理。我去洗頭了。王比安,幫我拿個臉盆來。”

看著謝玲拉著王比安進了廚房,陳薇一邊掃地上謝玲剪下的長髮,一邊問王路:“找我有事?”

“嗯,沒事兒。”王路心不在焉地撓了撓鬍子。

這鬍子和頭髮,還是留著的好。

讓陳薇打理乾淨了,雖然自己清爽了,可卻從大鬍子拉燈大叔,變回了都市半個小白臉。

人與人打交道,第一印象很重要。

面對小白臉,對方必有輕慢之心,輕易就敢折辱你,傷害你。

但是面對一個毛臉大叔,不用開口,就是一幅凶神惡煞的樣子,對方總該掂掂分量。

自己以後肯定還會遇到更多的末世倖存者,與對方第一次打交道時,有這一頭亂髮滿臉毛毛的“我不是好人”的形象示人,多多少少能威懾對方一下。

哪怕只有一下下。

謝玲為生存,為戰鬥,甘願棄一頭青絲。

我王路難道還不如一個小姑娘?

古之蘭陵王,為了威嚇敵人,都特意帶上青銅面具,以遮蓋自己的“花容月貌”。

今有王路,養髮留須,震敵於當面,不讓古人專美於前。

王路正陶醉在自己的yy之中,陳薇盯著他的臉道:“這鬍子怎麼這樣長了。過來,我給你剪剪,再不剪,都可以上花果山當猴子去了。”

王路頭冒黑煙,娘子,你咋就不誇為夫我的一臉大鬍子像雄獅一樣威猛呢?

居然把我比成猴子!你啥時候見過猴子有鬍子的--人家那是天生毛毛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