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戈文在自己的隨筆中這樣寫道——
北京的七月正是最炎熱的季節,走在街上除了行色匆匆的行人,根本沒有任何人在街上逗留。整個街道除了電線杆子上的廣播在懶洋洋的播報外,或許只剩下街邊樹上嘶聲力竭的蟬叫聲。
兩個月來的壓力在送別巴老的那一刻不翼而飛。
能夠有這樣一位窩心的長輩,真是我的幸運!
古時,寒山問拾得:世人謗我、欺我、辱我、笑我、輕我、賤我、惡我、騙我、如何處置乎?
拾得答曰:只是忍他、讓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幾年你且看他。
沒錯,那就讓我們在待幾年再來看《生活在別處》這本書!
還有,
夢想?!
最初的夢想,當然要緊緊的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我當然不能半路就返航。
最喜歡的那首詩歌怎麼寫來著?
為什麼我的眼裡常含淚水?
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沉!
艾青?艾青!
這位老人是怎麼樣的呢?
期待中。
……
……
巴老所的香港交流團是有關部門派出的。
去年剛剛結束的中英談判,讓香港回歸成為定局。
那些英國人雖然自稱是什麼紳士,可是心裡的算盤卻是打得巴拉巴拉響,在克什米爾,在約旦河西岸,走前一定給你下絆子,睚眥必爭。
我國政府當然明白這些人睚眥必報的心眼。所以為了加強內地和香港的聯絡,強化兩地文化交流,增加香港人的向心力,有關部門便組織了這一次的交流團,派人前去造勢。
這是一次官方的行動。
本來以戈文的身份是沒有權利進入到交流團的。不過有了巴老的託付,再加上交流團的團長還是素有威望的艾青老先生,因此戈文這才作為一個編外人員加入到了這個團隊。
可是就是這樣,戈文也不能像文化交流團的其他人一樣大家一塊從北京出發,而是自己先到廣州,然後在那兒半路加入交流團。
時間緊迫,戈文在接到交流團打來的電話後,就很快收拾了收拾自己的行李,先行乘飛機飛往了廣州。
廣州很熱鬧,也很繁華。
整個廣州就像一個鬧哄哄的建築工地日新月異,天天換新顏。
相較於中國其他城市,廣州馬路上行人的步履都要快上許多,似乎每個人都在爭分奪秒一般。
時間就是金錢,在這裡已經成了很多人遵守的理念價值。
到機場接機的是《羊城晚報》的副刊總編輯林薩。
對於戈文的來訪,林薩非常的熱情,吃住遊玩一條龍,沒有差下分毫。
東方樂園、南方大廈、白天鵝賓館、花園酒店、廣東足球隊、廣州造船廠、黃埔新港、愛群大廈、海關大樓……都留下了戈文的身影。
更體貼的是,林薩沒有張口詢問戈文關於現在社會上仍批判《生活在別處》的事情。反倒是戈文自己聊起自己的近況時主動提起了《生活在別處》給自己帶來的麻煩。
“我長這麼大,《生活在別處》給我帶來的挫折是最嚴重的一次!它給我帶來的是,‘譽滿天下,毀滿天下’。《生活在別處》出版前,我被文壇成是最優秀的年輕作家,《生活在別處》盜版出現後,我又被成文壇最流氓的一個,流言實在可怕……”
聽著戈文的唏噓,林薩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其實,我個人覺得《生活在別處》寫的很好,只是這本書得上是一個突破禁忌的新事物,很多人都懷著一種獵奇心理在看,而忽視了它本身的文學價值。這本書在廣州這邊盜版也很多,據我瞭解,廣州這邊對《生活在別處》的包容性就比較強,這個應該和讀者們的見識和思想都有關係……”
“林叔,我沒事。我就是有些失望而已。我相信《生活在別處》一定會得到公正的評價的……一本書的命運能夠折射出一個社會前進的軌跡,當《生活在別處》能夠正大光明的出現在書店裡,我想那時的中國一定會更加的完美!”戈文想到了前世《廢都》的再版,想到了自己的理想和願望。
“對了,戈文有件事要和你一下,上個月我和一個香港來的書商在飯局上聊起你的這本書來,他對《生活在別處》非常的感興趣,想在香港出版這本書,還拜託我打聽你的訊息。後來我見輿論對你的壓力太大,就沒聯絡你。不知道你想不想在香港出版這本書?”
香港出版?!
戈文一愣,然後就有些心灰意冷的擺手道:“林叔,你看著辦吧。”
《生活在別處》本來是為了讓國人轉變思想,啟蒙性教育,同時警示部分人的,可誰知事情竟一發不可收拾。
就算能在香港出版又如何?光是賺稿費?自己的目的可不是如此。
“那好,一會兒到家裡,你弄個宣告給我,我幫你張羅這件事。放心我會和那個香港老闆籤保密協議的。”林薩見戈文興致不高,便撇開了話題。
於是這本在大陸還沒有出版就被禁的,在不久之後的香港公然出版發行。更因此被來香港旅行的法國諾貝爾文學獎評委、漢學家馬悅然看到,關注上了戈文這位年輕的中國作家。
而也正是因為《生活在別處》在香港出版,這本書被更多的華人、外國人注意到,並陸陸續續的翻譯成日文、法文、俄文、英文、韓文、越文等多個版本,掀起了一股《生活在別處》的熱潮。
特別是在日本出版後,《生活在別處》給日本出版界帶來一股清風,日本一位著名人士,號召到華做生意的人,人手一冊《生活在別處》。
這樣的結局讓內地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尤其是當一年後中國的盜版書攤上《生活在別處》屢禁不止甚是猖獗之時,從遙遠的法蘭西傳來了訊息:《廢都》獲得法國三獎之一的費米娜文學獎。
喜訊傳回內地,卻出現了奇怪的現象,國內大多數媒體在對此事進行報道時,措辭均為“戈文的一部長篇獲得法國費米娜文學獎”,至於名稱卻隻字不提。
悠閒的日子總是短暫的。
第三天的下午,戈文休息的招待所。
因為中午和林薩以及林薩的一些朋友一起吃飯,喝了很多酒,戈文趴在床上睡得死去活來。
大概三四的樣子,有人敲房門。
戈文頭暈暈乎乎的赤腳去開門。
一個精神矍鑠的老人站在門口,看到戈文酒氣沖天衣衫不整的樣子,老人不由的皺了皺眉頭,然後問道:“你就是戈文同志吧?”
“我是,請問您是?”
“艾青。”
愛情?
艾青!
戈文遲鈍的思緒轉了一圈後,才弄明白自己聽到了什麼,眼前這位老人是誰。
他一陣慌亂,趕緊將老人請進屋,剛把老人讓進屋,就趕緊找拖鞋、讓座、倒水。
手忙腳亂的之際,艾青老先生擺手示意戈文不要忙乎。
然後老先生面無表情的道:“年輕人要養成一個良好的作風,難道巴老沒教過你嗎?”
納尼?
戈文一愣。
就聽艾青老先生又接著道:“你以前的作風如何我不做評論。既然巴老交代讓你替他參加香港文化交流團,那到了香港,巴老的一些工作你要替他完成。交流團的每一個成員都有自己的工作,都要完成自己的工作,不會容納一個閒人,更不是某些人的避風港……”
艾青老先生怎麼話裡有火氣?
戈文有些摸不清頭腦。
“我來是通知你,明天上午九交流團會從黃埔新港坐船去香港,記得不要遲到!”
艾青老先生著就站起身要走,戈文趕緊將他送到房門口。
到了房間外,艾青老先生停下了腳步,回頭看著戈文,目光嚴厲的打量著他,“記住,到了香港不要亂講話,少多做!年輕人承認不足沒什麼丟人的,改過自新就行了,怕的就是屢教不改!”
“……”
這一次戈文終於醒悟了過來,艾青老先生這是對自己有意見哇!
……
……
磕磕絆絆,又開始新的情節了。
新情節還需要整理一下細綱,收集一下資料,等整理好了,一定會爆發一下。
話生活在別處這個情節光是細綱就有好幾千字,連上收集的資料足足兩三萬字,可惜準備了那麼久,沒法寫。(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