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自損之招
得知副市長田興烈被省紀委立案“雙規”的訊息後,祁一徵也感到非常吃驚,自己到寧秀將近一年的時間裡,單獨和田興烈接觸的時間雖然不多,但感覺這個同志工作還是非常認真,並且看問題有一定深度,思想意識比較超前,因為分管工業工作,和企業老闆打交道的時間比較多。祁一徵也隱隱約約聽到過有關田興烈在生活作風上的一些反映,但因為沒有真憑實據,按照傳統的“捉賊捉贓,捉姦捉雙”觀念,無法對一個幹部在生活作風上的問題進行直接干預,但祁一徵在私下裡也還是對田興烈提出過要求,希望他在與企業老闆們打交道時,一定要嚴格要求,把自己的嘴管好,不要吃錯;把自己的手管好,不要拿錯;把自己的腿管好,不要走錯。對於田興烈個人存在的比較明顯的問題,祁一徵覺得主要是因為田興烈的學歷比較高,有些瞧不起寧秀地方的幹部,很少和寧秀當地幹部交往,也時不時說一些瞧不起寧秀當地幹部的話。對於田興烈存在的這些問題,祁一徵都曾當面給田興烈提出來過,希望他在注意搞好和寧秀本地幹部的關係,不要因為自己學歷高就自以為是。祁一徵沒有想到,自己對田興烈的這些告誡和要求沒有起到多大的作用,聽說田興烈被省紀委立案審查,祁一徵感到很痛心,也在反思在田興烈這個問題上,自己做得不到位的地方。聽了胥忖朱質問,祁一徵並沒有因為他的話說得太過而心生不滿。祁一徵不是一個推卸責任的人,在政府班子中出現問題,作為班子“一把手”,理應承擔責任,這既是黨組織對主要領導的要求,也是個人品德的展現。
在胥忖朱說完後,祁一徵主動在會上檢討道:“田興烈被省紀委立案調查這事,我聽了後非常吃驚,田興烈作為政府班子的一名成員,因為個人出了問題而被審查,雖然主要是他個人的問題,但我作為政府班子的主要領導,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加強班子建設,管理班子管理,強化日常監管,這是黨賦予我們每一個黨組織的基本責任,但在這一點上,我作為政府班子的主要領導,所做工作不到位,對班子成員的監管不力、教育不夠,在此,我個人向市委做深刻檢討。如果省委在這個問題上要我承擔責任,我也決不會推卸,坦誠接受省委的處理和處分。同時,市政府黨組下來後要進一步檢討我們之前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一個班子成員都要對照黨對領導幹部的要求,認真對照檢查,勇於自查自糾,完善監督約束和管理制度,強化對班政府班子成員及政府各個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嚴防再出現田興烈這樣的問題。另外,省紀律在審查田興烈的問題時,如果需要我配合時,我一定積極配合,向組織部說老實話,如果回答組織需要我回答的任何問題。當然,如果需要我迴避時,也決不做任何過問、干預的事。對此,我願意用我的黨性擔保。”
祁一徵並沒有因為胥忖朱的發洩式講話而和胥忖朱針鋒相對,而是主動承擔起在田興烈問題上的責任,自己首先在市委擴大會上檢討,並提出了下一步市政府要吸取的教訓和總結完善的方向。可以說祁一徵在對田興烈的問題上,不僅表現出了一個領導幹部應有的擔承,也體現出了祁一徵作為一個領導幹部的嚴格自律、嚴格要求紀律意識。
參加會議的同志聽了祁一徵的自我檢討後,多數幹部都覺得祁一徵在這個問題上態度明確,認識深刻,應對得當,為他這種主動承擔責任的精神感到滿意。
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順達央在祁一徵作了自我檢討後,也主動發言,表示自己作為紀委書記,在加強對幹部的監督管理上做得不夠,沒有能夠及時發現田興烈的問題,就是省紀委要求我們對田興烈的問題進行初核時,都沒有意識到田興烈問題的嚴重性,進而採取必須的提醒和防範措施。順達央表示他也應該在田興烈問題上承擔一定的責任,特別是日常監管責任。
作為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李聿民雖然到寧秀的時間不長,但也在會上做了檢討性發言,他說:“我雖然到寧秀的時間不長,但作為政府的常務副市長,負責政府的日常工作,在協助市長工作,加強對班子成員的教育管理上做得不到位,自己也有一定責任,下一步,自己將進一步協助市長,加強對政府班子及政府部門的管理,完善監管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加強日監管,努力防止再出現田興烈類似的問題。”
李聿民發言後,呂筱仁也假惺惺地在會上說道:“我作為市委副書記,之前作為市政府常務副書記,在這個問題上也有自己的責任,田興烈出現腐敗問題,應該是我在政府的時候的事,所以我也存在監督不力、責任不到位的問題。”
呂筱仁雖然聰明,但在話中也還是暴出了問題:他為什麼就知道田興烈的問題是他在政府任職時的問題?雖然會上極多數人都沒有人注意到呂筱仁的這話,但李聿民卻注意到了。由於李聿民到寧秀的時間不長,所以對寧秀的人和事特別敏感,也特別能夠引起注意。這就如一張白紙,當上面畫的東西還不多時,只要有一點墨跡,就會顯得比較顯眼。李聿民為什麼就知道田興烈的問題是他在政府時的問題?難道是呂筱仁之前知道田興烈被省紀委立案審查的事?或者是知道田興烈為什麼被省紀律立案審查?當胥忖朱在通報田興烈被省紀委立案審查的情況時,李聿民比較認真的注意到市委和政府班子中幾個領導的反映,發現祁一徵很是吃驚,證明他之前並不知道這件事,而呂筱仁卻沒有表現出一點吃驚的樣子,說明他之前知道田興烈被立案查處的事。這樣分析起來,李聿民就覺得有點奇怪了,按說,政府班子成員被立案審查,政府的主要領導能夠清楚,為什麼祁一徵會不清楚,難道是有人有意隱瞞?或者是有其他目的或原因?
因為這幾個人都在會上發了言,市政府的另外幾個副市長也都在會上發了言,歸納起來他們發言的總體意思不外乎就是正確理解和認識省紀委對田興烈的立案審查,案件調查中如果有需要自己配合的,一定積極配合。同時,進一步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黨的各項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做一個遵紀守法、廉潔乾淨的黨的幹部。
胥忖朱本來以為自己把話說重一點,以有意激怒祁一徵,只要他在會上和自己爭論甚至反駁自己,那麼他就藉故大做文章,沒想到祁一徵並沒有上他的當,而是在會上主動進行自我檢討,主動承擔責任,還主動表示要加強對政府班子及政府各部門的教育管理,這讓胥忖朱感到自己全力鼓足勁的拳頭最後打在了棉花上,完全起不到作用。並且祁一徵在會上做了檢討後,其他幾個人包括呂筱仁在會上做了自我檢討,胥忖朱不僅感到大失所望,而且也迫使自己也不得不在會上哪怕是假意的檢討,也必須做一個。畢竟自己是市委書記,在幹部的教育管理上,黨委負主要責任。如果自己不主動在會上做一個假惺惺的檢討,自己就會成為寧秀幹部譴責的眾矢之的,甚至會讓人懷疑是自己有意陷害田興烈,如此一來的話,自己就完全喪失在這個問題上的掌控權。從這裡,也可以看出胥忖朱與祁一徵之間的水平差異。
在黨政班子成員都作了表態性發言後,胥忖朱也不得不在會上做自我檢討和批評:“這次田興烈被立案審查,我也感到非常突然,和為一個市級幹部,不能嚴格要求自己,嘴亂吃,手亂伸,腳亂走,最後出現了不為組織所容的問題,我作為市委書記,既深感痛心,也感到自責。對幹部的監督管理,市政府有責任,市委更有責任。所以我在這裡也向大家作檢討,作為市委書記,沒有履行好管黨治黨的責任,沒有履行好對幹部進行監督管理的責任,以至出現了田興烈這樣的問題。剛才祁一徵同志已經表態配合組織的調查,接受組織的處理和處分。我想,在田興烈這個問題上,誰該承擔什麼責任,誰該受到處理或處分,那是省委的事,但我希望我們每一個同志都要以田興烈為反而典型,認真對照檢查自己,有問題的主動向組織交待,把問題說清楚。只要是能夠把問題說清楚,能夠積極配合組織進行調查的,組織都會提供機會。”胥忖朱的話,雖然說到自己時只是簡單的兩句,但對後面說的這些話,卻還是有他的算計的。他希望藉此機會,把一些人透過這種所謂組織給機會的話,將他們緊緊地拉到自己一邊,就如同發改委主任劉解釋一樣。從劉解釋那裡得到好處後,胥忖朱一直念念不忘他對劉解釋的那一招,也很為自己能夠想出這種招術而自豪。(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