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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規劃遠見

第55章規劃遠見

城市規劃的編制,是一個程式比較復雜的事。城市規劃實行分級審批。按照《城市規劃法》的規定,城市規劃分為總規和詳規,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必須按程序審批.省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報國務院審批,省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及國務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設市的城市和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在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審批城市總體規劃前,必須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審查同意。城市總體規劃一旦經上級政府審查同意並向社會公佈後,無論是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還是各項建設,都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服從規劃管理,建設工程的選址和佈局也必須符合城市規劃,不得自行其事,隨心所欲。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後確因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變化,需要對城市總體規劃進行區域性調整的,必須按照原來的程式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原批准機關備案,如果涉及城市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和總體布局重大變更的,還必須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審查同意後報原批准機關審批。

按照城市規劃編制的有關具體規定,提出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前,首先要對現行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各專項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對現有基礎設施的支撐能力和建設條件做出評價,針對存在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從保障城市土地、水、能源和環境等長遠發展出發,依據全國城鎮體系規劃和省域城鎮體系規劃,著眼區域統籌和城鄉統籌,對城市的定位、發展目標、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等問題進行前瞻性研究,並以此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的工作基礎。在做好修編工作的這些前期研究後,按規定提出進行編制工作的報告,經原規劃審批機關同意後方可組織修訂。按照城市編制的相關規定要求,組織編制直轄市、省會城市、國務院指定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的,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提出報告;組織編制其他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的,應當向省、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提出報告。同時,在城市總體規劃報送審批前,還必須以政府的名義,採取公示、徵詢等方式,公開徵求社會公眾的意見,並對有關意見採納結果進行公佈。城市總體規劃方案基本形成後,還需要按規定向規劃審批機關提出調整報告,經認定後方可依照法律規定進行調整。調整方案也同樣要向社會公開,聽取有關單位和公眾的意見,並公示意見採納結果。

所有的這一系列工作,都必須是由政府來做。

胥忖朱作為市委書記,雖然想把寧秀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抓到手上,但作為市委書記,很多具體工作不可能直接牽頭來做,還必須緊緊依靠市政府來開展這項工作。因此,在確定想要自己掌握城市總體規劃主動權後,胥忖朱不得不依靠祁一徵,和祈一徵商量有關城市總體規劃的相關問題。這樣一來,也就徹底打亂了呂筱仁之前想對祁一徵採取資訊隔離的辦法來防範的祁一徵的思路。

胥忖朱和呂筱仁兩人雖然走到了一起,但卻各懷鬼胎,在不少問題上都是各說各話。雖然他們在聯手防範、控制祁一徵這一認識上是一致的,但他們要想防範、控制祁一徵的具體目的卻各不相同。胥忖朱防範、控制祁一徵,是為了顯示自己作為一個地方獨一無二的一把手的無上權威。而呂筱仁防範、控制祁一徵,是為了實現自己要想操控寧秀、顯示自己在寧秀獨一無二的地位,並隨心所欲地滿足自己撈取好處、體現權欲的目的。

但對於城市修編問題,胥忖朱可以說什麼情況都不瞭解,要想在這個問題上從祁一徵那裡去把權搶過來,胥忖朱心裡完全無數。為此,他只好把天天找來,想聽一聽天天對這件事的意見。對於天天,胥忖朱感到使用起來在順手、放心得多,在寧秀的班子中,還沒有人能夠替代天天在胥忖朱心目中的作用。對於呂筱仁,雖然現在兩人聯起手了,但胥忖朱感覺得到,呂筱仁給自己說的任何一件事,都完全是圍繞著他自己的利益在考慮,都是在用威脅的手法來要求自己。而越是和呂筱仁接觸,胥忖朱就越是覺得這個呂筱仁對自己就越是具有威脅性,但面對呂筱仁的這些威脅,胥忖朱卻是越來越感到無可奈何。從呂筱仁有意無意透露給自己的一些資訊來看,胥忖朱知道呂筱仁掌握了自己不少問題證據,有些證據對自己還非常致命,如果哪天呂筱仁把這些證據提交了出來,胥忖朱知道自己肯定是吃不了兜著走,能夠直接就把自己送進班房。也正因為如此,胥忖朱才不得不按照呂筱仁的要求去做一些自己都不願意做的事。而有了天天,儘管不能把呂筱仁對自己的威脅消除,但至少有一個可以讓自己感到放心,並且可以商量一些事情的人。在胥忖朱的心裡,可以說已經對天天產生了依賴。

對於寧秀的城市規劃,祁一徵到寧秀後剛一接觸到寧秀的城市建設,就發現寧秀的城市規劃是十多年前當時寧秀還是地區的時候,作為小寧秀市時編制的,一方面由於這十多年來各方面情況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另一方面,客觀上講當時的小寧秀市在編制當時的寧秀城市建設規劃時,它的立足點僅僅在寧秀這一個縣級市的層面和範圍,完全沒有考慮也不可能考慮到後來寧秀會升格為地級市後範圍擴大、功能要求自然也相應提高的需要。因此,當時規劃的城建發展規模、城市功能分割槽、公共基礎設施配套等等都完全不符合早已經發展了的城市建設需要,迫切需要對原有的城市總體規劃進行修編。這一次為期五天的調研,不僅使祁一徵堅定了要儘快修編寧秀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的決心,也透過這次聲勢浩大的調研,為城市建設總規修編創造了輿論氛圍。

在寧秀的城市總體規劃上,祁一徵考慮要把離安寧區最近的樂中縣改建為區,這樣擴大區的建制,一方面以此加大寧秀的城市化程序,另一方面也為寧秀今後的長遠發展和現實存在考慮。這實際上是祈一徵提出了寧秀城市修編總體思路的思想基礎。

祁一徵之所以提出這一思路,是他在研究了不少有關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發展趨勢研究的理論文章和調研報告以及一些國家的政策走勢後,立足於能夠使寧秀這個具有悠久歷史地方,在今後的行政體制改革中能夠立於不被撤銷的可能來考慮而做出的長遠考慮。

我國現在的行政區劃體制,是沿續了從秦朝開始設定的郡縣制基礎,在以後的歷史朝代中不斷變化、調整,針對各個歷史時期的不同現實需要而形成了。但從秦朝時的郡縣兩級,到現在的省市縣三級,如果再加上中央和基層的鄉鎮兩個層級,我國現行的行政區劃層級實際上是五級。縱觀中國歷史,象這種五級建設制設定的朝代實際上都是不多的。那個時代,無論是交通還是通訊,都遠遠沒有現在這麼發達,雖然當時那些時代社會分工遠沒有現在這麼詳細,但實際上我們現在這種五級制行政區劃建設制,是明顯地增加了社會成本和行政成本,從精簡高效的原則上講,減少行政層級,應該是一個必然的趨勢,而學術界早就有應該拆銷市一級建制的說法。客觀上,市這個層級行政建制,完全只是起著承上啟下的二傳手作用,它既不直接面對基層群眾,又不具有行政決策和政策制定的職權,在行政過程中,不僅沒有起到助力基層的作用,相反,還給縣區基層特別是縣這個層面製造了不少工作障礙,削弱了縣這個層面的行政權力,直接截奪了縣這個層面的利益。可以說市這個層面在行政體制層面上對社會、對老百姓來講是百無一利。不過,考慮到現實,一下子在將市這個層面全部取締又不現實,所面臨的行政風險太高,所以就有學者建議,在行政公有制改革中,逐步削弱市這個層面的行政權力,不讓其管理縣及其以下的所有事項,只負責管理市本級的自身事務,經濟上也自收自支,最後達到自生自來的結果。當然,考慮到市這個層級的存在已經一定的歷史,因其存在而產生的不少問題和矛盾還需要一個過程才能化解,學者們建議,可以考慮如果有兩個區建設的市繼續存在,不管轄區或者是只有一個區的市都一律撤銷。正是從這些資訊中,祁一徵才提出將樂中縣也改為區,這樣使寧秀有兩個區級建制的地方組織存在,那麼也就可能在以後的行政體制改革中,讓寧秀這個已經有兩千多年歷史的地方繼續在歷史上存在,或者說至少讓它能夠儘可能地在歷史上存在得更久一點。

這實際上也是祁一徵對寧秀負責的一種表現。(未完待續)